第145章 长平君你的鸟被人烤了

鸽子是冷兵器时代传递信息最快捷的手段,比快马快得多,比烽燧传递的内容多得多,它的“归巢”本能一直到西汉时期才被人利用起来。

一条从邯郸到晋阳三百里的路线,快马加急换人换马不换鞍也要跑一天一夜,鸽子只需要小半天。

在战场上,小半天的时间差就够决定一场仗的胜负。

赵括已经让曹羽训出了一批能在一百里外飞回晋阳的信鸽,下一步是两百里,三百里,五百里。每条固定路线上的鸽子都要编号造册,定期放飞训练,保持归巢能力。

这样一套系统,是曹羽花了小半年才搭起来的,耗费钱粮无数,也只有赵括才知道它的价值,一直在投入。

说到曹羽,他还是当初晋阳大发展时赵括公开招揽人才时发现的一个偏才。

事情要从头说起。

赵括遇到了李斯与韩非,就把面试、招揽人才的事交给毛遂全权负责。

毛遂干得很认真,但来的都是各路牛鬼蛇神,就在他快要放弃的时候,来了一个人。

此人叫曹羽,四十出头,瘦得像一根风干的腊肉,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穿着一件打了几十个补丁的短褐,背着一个用麻绳捆了又捆的破竹篓。竹篓里传来咕咕咕的叫声。

毛遂抬头看了他一眼,“你有什么本事?”

曹羽把竹篓放在地上,打开盖子,里面是五只鸟,一只锦鸡,一只野鸭,一只斑鸠,一只鹌鹑,还有一只毛色灰扑扑的鸽子。

五只鸟被他养得油光水滑,羽毛亮得能照出人影。锦鸡的尾羽拖在竹篓外面,在日光下泛着铜绿色的光泽,一看就是富人家养来摆在庭院里观赏的珍品。

“曹羽,”他说话慢吞吞的,像是每个字都要在嘴里嚼三遍才肯吐出来,“祖上三代在晋阳给邯郸的贵人们养禽鸟,锦鸡供观赏,野鸭供宴席,斑鸠供祭祀,鹌鹑供斗戏,这鸽子嘛也是用于祭祀与宴席。”

毛遂知道这是什么,《周礼·天官·庖人》里提到的“六禽”,是天子的膳夫庖人备膳的肉食来源之一,它专门指用于进献天子,或是在祭祀、丧纪、宴请宾客时使用的一类肉品,其中就包含雁、鹑、鷃、雉、鸠、鸽这六种。

毛遂把他留下来了,上有所好,下必下必甚焉,天子喜欢,诸侯王也有样学样,底下的贵族也喜欢,不仅用于祭祀,还主要用于宴席上当吃食,主要是为了凸显自己的贵里贵气。

毛遂想着曹羽也算是一个稀缺人才,长平君平日里又喜欢小动物,就把他留下了,计划是当个饲养员,谁知道赵括让他专门训练鸽子。

毛遂都还记得赵括抓出一只鸽子捧在手掌心,一副发现了稀罕宝贝的样子。

“这种鸽子,认路的本事怎么样?”

曹羽愣了一愣,“鸽子都认路,我养的这种是本地野鸽子和家鸽混出来的,特别认路,放出去飞一圈,不管多远,只要没被老鹰叼了,自己就回来了。”

赵括把鸽子放回竹篓,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从今天起,你只养鸽子。锦鸡、野鸭、斑鸠、鹌鹑全部不要,就养鸽子。”

曹羽张了张嘴,“贵人,鸽子不值钱,贵族养的禽鸟,锦鸡值十金,野鸭值二金,斑鸠值半金,鸽子连半金都不值。”

“我让你养的鸽子千金不换。”赵括信誓旦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