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血铸钱庄·金融为刃

窃国龙庭 老水湾的一笑

“看到了!”

“那是你们用命换来的!”

“今天,奥斯曼人来了,大炎朝廷的狗官来了!”

“他们想抢走我们的金子,抢走我们的命!”

“你们说,怎么办?”

“杀!”

“杀!”

“杀!”

喊杀声,震天动地。

沈砚没有指挥。

他只是坐在阵后,看着。

看着那些为了金币,像疯了一样冲上去的士兵。

看着那些为了保住脑袋,而不得不拼命的军官。

这是一场用金钱驱动的战争。

一场没有荣誉,只有利益的战争。

但沈砚不在乎。

他在乎的,是赢。

哪怕是用最卑鄙的手段,也要赢。

战斗,从早上,杀到晚上。

十万联军,竟然被杀退了。

不是因为岳家军多勇猛,而是因为岳家军太想发财了。

他们杀了敌人,就冲上去抢金币。

抢了金币,就往回跑。

联军根本挡不住这种不要命的打法。

十月十五,捷报传来。

联军大败。

死伤三万,退兵百里。

沈砚坐在金库旁,看着那些抢回来的金币。

金币上,沾满了血。

他拿起一枚,擦了擦。

金币上,刻着四个字:“复国通宝”。

那是大夏的钱。

是用念夏的命,换来的钱。

“参军,”阿古珞走过来,满身是血,“我们赢了。但……”

“但什么?”

“但我们的士兵,也开始变了。”阿古珞担忧地说,“他们眼里,只有金子。为了抢金币,他们甚至会互相残杀。刚才就有几个士兵,为了抢一箱金币,把同袍给杀了。”

“这是代价。”沈砚平静地说,“我们用金钱唤醒了他们的欲望,就必须承受欲望的反噬。”

“那怎么办?”

“设立军法。”沈砚说,“抢敌人的金子,可以。抢自己人的金子,杀无赦。”

“还有,”沈砚看着远方,“我们要尽快离开哈密。”

“为什么?”

“因为这里太富裕了。”沈砚说,“富贵,能养人,也能腐蚀人。我们的军队,不能再待在这里了。我们要去更艰苦的地方,去磨练他们。”

“去哪儿?”

“去天山。”沈砚指着那座高耸入云的雪山,“去那里,建立我们的新都。”

“在天山上,没有金子,只有冰雪。”

“我要让这些被金钱腐蚀的士兵,重新变回人。”

十一月初,大雪封山。

沈砚带着十几万百姓,离开了哈密。

离开了这座金色的城市。

他们向着天山,进发。

这一次,没有财宝,没有粮草。

只有一条路。

一条通往天国的路。

也是一条通往地狱的路。

沈砚走在最后。

他回头,看着那座越来越远的哈密城。

看着那座曾经给了他们希望,也给了他们贪婪的城市。

他摸了摸腰间的佩剑。

那是念夏的剑。

剑,很冷。

像天山上的雪。

“念夏,”沈砚低声说,“叔叔,要带你去看,真正的,大夏的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