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神话之女娲】 by 南舟

神机坛 黯然潇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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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近日和几个朋友在吧中讨论女娲和妲己的是非问题,谈的挺高兴的,特意把一些总结的东西贴出来,大家探讨。(八 度吧

声明:所有讨论,都是在《封神演义》基础上的,都是站在小说和神话立场上的,所以有的朋友别指责我们讨论女娲造人哦,呵呵。

一、“女娲恼怒纣王恼的过头了”

这个问题,我和heweijin朋友已经说过多次了。我们不该以今人的观点来衡量神话和古人。

首先,神话中的女娲造人、补天,恩泽天下,恩泽万物,功高无比。《封神演义》也说:“今朝歌祀此福神,则四时康泰,国祚绵长,夙调雨顺,灾害潜消。此福国庇民之正神”。

被纣王调戏而大怒的一段其实很正常在西游里凤仙郡求雨的时候也是由于不敬上天而被惩罚。大家都以为作者这是把神佛上天放在反面了,其实不是这样。在古代的时候祭祀是很重要的事情,就算是皇帝也要老老实实地按部就班地做。一点都错不得。(此段引用heweijin的话,呵呵,省事)

所以从古代的角度,不敬上天为大罪,封神作者写纣王调戏女娲,在他看来已经是一项天大的罪过了。

理解这点要从作者成书的明代历史的角度去考虑

其次,女娲造人,母仪天下,为万民之母。我曾多次举过老祖母和重孙的例子,再次引用。

纣王仅仅是人延续中的一个,就象一个老祖母忽然哪天发现自己的重孙子给自己写了个淫诗,居然yy自己,老祖母能不火?能不要这孩子的命?请注意,在古代这种伦常之道比今天要严重的多,女子被人轻薄可以舍命,不要用今天的态度来看待,要用作者年代的观点来看。

有朋友也许会说,这就值得要命?呵呵,说这话是不了解封建社会的伦常啊。我刚才说了在古代女子仅仅被人轻薄就可以舍命,保持清白名声。女娲的心理不难理解(要从作者的角度考虑)。何况,在古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年代,这“老祖母”因此要孩子的命,是不荒谬的。

还是那句话,古人的思维,你不能以今人的视角去度量,要站在作者的角度来看待。

二、“女娲自己不愿动手,出阴招让三妖害纣王。”

呵呵,我们来看原著,女娲看到淫诗后,大怒,说:“若不与他个报应,不见我的灵感。”于是,驾青云往朝歌而去。

看看,就是要亲手报应纣王。

但因“那殷郊後来是封神榜上值年太岁,殷洪是五谷神,皆有名将神。正行礼间,顶上两道红光冲天。娘娘正行时,被此气挡住云路。因望下一看,如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不可造次,暂行回宫”。

因为发现纣王气运未尽,才罢手,让三妖惑乱朝纲,顺应天意。

这个天意不是女娲自己说的,而是《封神演义》中,圣人们公认的。见原著:

女娲曾言:“成汤伐桀而王天下,享国六百馀年,气数己尽”;“纣王尚有二十八年气运,不可造次。”

原始天尊曾言:“成汤数尽,周室当兴。”

况且两教三商共立封神榜,就是要将卷入殷周之战的游仙异士都记入名册,待商灭周兴之后,册封为天地之神,组成神界。

可以看出,三圣人、女娲等人都是知道这个天数的。女娲这样做也是借此顺应了天意、又报应纣王罢了。

有的朋友也许会说,女娲不亲自动手是找的借口,这说不通,因为在原著中这段是以第三人称来描写的,并不是女娲自己说的,所以,应该是客观的,借口一说是不成立的。

三、“女娲作为反商集团的幕后黑手和组织者,对反商集团的一切行为负责,不得以不知道和忘记了等等作为借口推卸责任。”

首先,这个问题在原著中没有明确的说明女娲不阻止的原因,这点大家可以认可吧?(如果不认可,可能是我看书记错了,请举例原著内容)

既然原著没有,那么我们就只能揣测作者的意思了,对吧?那么观点就未必统一了。我举几个例子吧(其实以前也举过)。

1、“女娲罪过说”:女娲明知道三妖作乱,但故意放纵,借机会报复当初纣王的亵渎之恨。

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女娲该不该受到谴责?应该!

2、“原始算计说”:

如果来吧里久的朋友,或详细的看过吧内经典帖的朋友,都会记得一些内容。已经有朋友论述过、转贴过了,如果没有看过,可以看看“鉴于大家对佛本是道里面的典故有诸多疑问特发此贴详细解说”这个帖子,地址不知道能不能发上来:httpAAA:AAA//postbaiduAAA/f?kz=125321187(请自己去掉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