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就是如此!
在国土面积不是很大,交通便利,口传人送完全可以保证沟通比较顺畅的情况下,郡县制完全可以完成中央对于地方的控制。但国土面积过于巨大,或者中央权威不在的时候,信息流通往往形成堵塞而造成不畅,郡县制反而会因其垂直管理的特点可能走向它的反面。
郡县制的官长,他只受到中央体制内的监督和牵制,具有中央授权下在当地不受制约的权力。却不会在当地受到更广大层面的监督和制约。
当中央的权威受到削弱的时候,郡县官长本身,就可能或者被体制外力量所劫持,或者自身转变为一种独立于中央,进而对抗中央的势力。
比如原本的秦末历史当中,各地郡县官吏,都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比如项梁和项羽叔侄的起兵。陈涉起兵,当时虽然声势不小,发展迅猛,但也不过仅仅涉及两三郡之地而已,吴郡守作为中央派驻吴郡的最高军政长官,中央的控制刚刚因阻碍而放松,吴郡守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起兵争夺天下。
而仅仅有明文记载的,还有沛县令、范阳令等等,都是如此,没有记载下来的想必就更多了。
这个固然和当时秦的统治思想和文化有关,但更主要的还是郡县权力体制的问题。
秦汉以后,在郡县权力体制上,分郡县之权,加强对郡县的监控都是不断完善郡县制的手段,但在中央集权的整体思维下,虽然文武分立和监督监察措施的不断完善,使得郡县分立越来越困难,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所以在太子丹看来,目前的战国纷争之局也好,将来的大一统也好,郡县制当然要比分封制更为的适应,但郡县制固有的缺陷,则必须予以改造。
最好的集权,是分散式集权。
将权力集中于一个集团,一个具备足够力量和阶层的集团而不是个人和少数人。形成一个集权集团而不是集权个人。通过集团约束个人,从而避免个人力量的过于突出而导致整体力量导向的错误。
比如对郡县官长的监督和制约,并不是来自于中央的单方面监控,而是来自于所属郡县贵族和特定体系。
群体的力量,可以最大的消除和控制领导者无限膨胀的个人利益诉求从而保证群体的利益,并以此使这个团体中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能建立一个和帝国利益完全基本一致并不断充实扩大的精英统治阶层,则完全可以将监控和制约郡县官长的职责交到他们的手中,为了自己根本利益,他们将会有无穷无尽的方法,去主动完成国君和中央政府费尽心血却无法彻底完成的监督和制约之责。
而这一制度会将将来的帝国引向何方,关键就在于如何来形成和确立这一阶层。因为确立和形成这一阶层的过程的正确,才能最后保证这一阶层诉求的正确性。
所以,在太子丹的构想当中,第一个来援就是军功集团。
军功集团,是为这个国家的确立和扩张付出最多的一个团体,也是在国家建立过程中,不断获得利益的团体,他们的利益和国家不断扩张和稳定密切相关。由他们作为监督和制约者,当然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可以更好的保护和维系国家的利益。
其次是从官吏系统退下来的功勋团体,这个团体,来自于管理系统,本身就具有管理的经验和学识,失去了直接管理的权力,却可以获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也是对其所作贡献的补偿。再次还要包括各种做出贡献的精英,包括工、商、学、农等方面的突出人物以及新收之地的世家豪杰代表。
当然这些还是太子丹内心的想法,其中有些理念来自于后世,太子丹还真想不出怎么样才能给燕王喜讲清楚,但他从几个简单的实例,给燕王喜做了一个概略的勾勒,也算是对政体的初步构想:
比如北方五郡,郡守和军中司马、司空等官,都是受大王所派,听令于大王,但大王远在都城,不可能直接督查其一言一行,只能通过郡中战报和朝廷的考察来了解其为官为人,自然会给郡守等官造成巨大的自由空间,这当然就可能使得郡守的行为出格或谋反造成便利。如果以本郡军功贵族等精英组成一个议政团,本身就具备监察、制约之权,并对大王和律法负责,也有弹劾和控告之责,则郡守在行驶权力的时候,时刻受到本地贵族的监督制约,那作为一郡之长的郡守自然形不成自己的绝对势力,也就无法离开中央的支持,只能忠心于中央大政而不敢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