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这议政团是由军功等功勋集团来形成和产生的,世袭大族和势力无法对其直接控制,还可以避免弱势郡守为当地世家大族所挟持利用的可能。毕竟不管世家大族还是寒士,要想进入议政团,都必须以具有直接的功勋为标准。世家大族财势或许很雄厚,出仕发达之路更多,可能对于军功,反而不太重视。毕竟军功的获得,是要生死战场血拼而来,对于某些世家子,可能这风险太大了些。即便某些人可以因为承袭爵位而进入议政团,但按照燕国的军功爵制,爵位递降的很厉害,如果不能继续建功,最多也不过两世就会失去进入郡县议政团的资格。
这一体系,不但对现有郡县的持久有效管理有利,对于稳定新的之地,更是有着巨大的便利。
新的之地,一般都有相应的原封贵家子等世家大族存在,这些势力,在当地举足轻重,如果不将这些人吸纳进来,则全靠高压稳定当地的局势就很困难,但要想直接像太子丹在云中所为,将冯氏家才俊直接任为郡守,一来是容易让这些世家势力更加的庞大,将来或许更难于控制,二来这职位太少,也不可能完全都任为高级官吏,总有满足不了的。
如果设立参政团,给其地位,让其有议政、都政之权,则这些世家既有机会有渠道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官吏的压制和盘削,有了一个地位的保障,当然就更容易形成稳定的局面。而且由于这些世家大族,并不能直接干涉正常的政事和郡县职权,反而由于对新来政权政策法规的了解,反而更容易配合促进国家政法在当地的执行和推广。
秦灭六国,为什么大乱一起,那些世家大族纷纷起来,率先造反,还不就是这些人在国家败亡之后,秦并未给这些人开辟进入政治管理集团的机会,他们只能靠自身的交游或特长,在秦朝官长之下,作为低级佐吏,谋求一席安身之地,晋身无望,将这些人都推向了自己的对立面。一旦见有机可趁,当然就趁势而起。
当然了,对于郡县制的改造绝不是这一点这么简单,还涉及到郡县以下层级的管理问题。
郡县以下,从县到每个宗族、家庭,其间必然要有相应的管理手段,现在的社会水平,想要由政府具体管理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丁口,那实在是太难了,要想管理的稍微公平和有效,莫如实行自治,地方自治。
其实从秦汉以后,在这一级的管理上,历朝历代都是基本上实行自治的原则,但不是地方自治,而是宗族自治。
宗族自治因血缘而产生,依靠宗法来约束。对于稳定地方具有非常好的效果,但也有个弊病,那就是宗族势力,经常会因此而急剧膨胀,反而有可能对国家或政治权力造成挑战,并渗透到国家权力运作的内部。
在太子丹想来,既然可以在郡县一级,构建一个精英贵族阶层来组建议政团,监督和监控郡县官长的忠诚和业绩,为什么就不可以将其打造成一个更加扎根深入的统治团体呢?在更下一个层级,实行精英贵族阶层的地方自治不是更好么?
比如一村之长,有基层的军功贵族和其他功勋阶层选出,一乡之首,由稍高的贵族阶层选出,这些乡村之长既然是这些贵族所选,必然要为这些贵族服务而不敢只为自己和官长服务,而这些贵族的代表又和高级贵族一道,在议政会监督郡县,自然对郡县政策命令很是熟悉,当然对乡、村官长的监督制约就更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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